根据《长江大学研究生单项奖学金管理办法》(长大校发〔2020〕103 号)和《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在评审过程中做到程序公正、操作公开,严格审核提交材料,监督机制健全,结合学院具体情况,启动研究生单项奖学金评审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审委员会
主 任:李俊凯;
副主任:方正武、谭亮魁;
委 员:方守国、李传仁、张文英、邹华文、朱建强、王书平、金振宇、
陈小慧、杜亚楠、林香亮、郝树琳、黄 石;
秘 书:袁婵璐、雷尧。
二、评审时间:2021年5月26日上午9:00
三、评审地点:农科大楼3064会议室
四、奖励类别及名额
1.单项奖分为学术之星奖、竞赛之星奖、公益之星奖、文体之星奖四类。
2.根据《长江大学2021年研究生单项奖学金指标划分》,我院全日制研究生指标数:20个,其中,学术之星&竞赛之星≥16;非全日制研究生指标数:1个。
3.评选名额要坚持标准,不得突破名额申报,全日制、非全日制指标不得相互挪用。
五、评选条件
1.学术之星评选条件:
硕士研究生申请学术之星必须满足以下科研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中文核心及以上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至少 1 篇;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1 项;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博士研究生申请学术之星必须满足以下科研条件之一:
(1)至少有 1 篇以第一作者身份公开发表的论文被 SCI、SSCI 检索;或者 EI(期刊)检索 2 篇;
(2)以第一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 2 项;
(3)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
2.研究生申请竞赛之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在各类学科竞赛、科研创新实践大赛中获得省级及以上奖励;
(2)在省级大型文体比赛中获得前三名或在全国大型文体比赛中获得前八名。
3.研究生申请公益之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积极参加扶贫、助学、支教、志愿者服务等方面社会公益活动,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4.研究生申请文体之星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研究生文体艺术活动,表现突出,获得校级以上表彰者。
5.申报材料中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竞赛奖励、荣誉称号等有关成果应为研究生学习阶段取得,同时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为长江大学。
六、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各奖项均由研究生个人提出申请,导师推荐,填写《长江大学2021年研究生单项奖申请审批表》(附件3),会同相关证明和支撑材料一并提交至各班级班长,博士提交给年级博士联络员。
2.班级初审。各班级成立班级评审小组,对班级上交材料的有效性进行初审,要求在5月17日前完成。班长(联络员)在5月18日前负责将班级初审合格的纸质材料和《学术之星申请资格审核汇总表》(附件5)的电子档交给研究生助管雷尧(电话:17762827472,QQ:1245399314)。
3.学院复审。学院评审委员会,按照委员主要职责,完成学术条件审核和非学术条件的审核后,学院组织专题评审会,通过集体评议 投票 排序的方式完成最终评选。
4.评选结果在学院官网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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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