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长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和招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4号)、《长江大学教师招收硕士研究生资格认定办法(试行)》(长大校发〔2020〕15号)的要求,结合我院学科特点和学院实际,本院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坚持标准,严格审查。经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后,现对农学院2023年博士、硕士生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及博士生导师遴选结果进行公示,博导认定和遴选申请材料见附件。
公示日期为2023年2月27日至3月1日(3天),如有疑问请向学院相关部门咨询。
学院联系人:袁老师 联系电话:0716-8066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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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2月27日